盗窃多少钱可以立案?


在我国,盗窃行为涉及到刑事立案和治安管理立案两种不同情况。 从刑事立案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不过,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有所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将立案标准定在三千元;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一千元可能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除了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会立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要满足这些情形之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上述“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就应当以盗窃罪立案。 从治安管理立案角度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无论金额多少,都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都可以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虽然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会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比如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所以,即使盗窃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