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最近遇到了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太清楚法院到底会受理哪些和交通事故相关的情况。比如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都能受理,非道路上的事故纠纷法院管不管等,希望能详细了解下法院在交通事故案件里的受理范围。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法院受理
  • #损害赔偿
  • #非道路事故
  • #调解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的受理范围有明确规定。 首先,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起诉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只要你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在赔偿方面和对方有争议,并且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次,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要是符合上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同样应当受理。像在一些小区内、工厂园区等非道路区域发生的涉及车辆和行人的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都有可能被法院受理。 再者,对于公安机关调解之后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法受理。比如双方经过交警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但一方事后却不按照协议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相关证明(如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也应当受理。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法院是不受理的。比如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就是老百姓之间、老百姓和单位之间,因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了纠纷,向法院提起的一种诉讼。简单说,就是大家有矛盾解决不了,让法院来评评理,帮忙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的情况,以及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的文书,用来确定事故中各方该承担的责任大小。 伤残评定:是对因事故导致的人体损伤后,经治疗终结,根据其受伤情况对其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定,判断损伤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程度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