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岁后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逃逸未构成犯罪会如何处罚?


六十岁后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需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若受害人只是遭受人身损害未致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这里的医疗费就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去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误工费,虽然60岁以上老人一般被推定为无劳动能力,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老人受害前有劳动能力,因事故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劳动而遭受收入减少,法院会酌情判处,比如老人一直从事一些简单劳动并有收入,因事故无法继续工作,就可能获得误工费赔偿;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就医等产生的交通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是为促进伤者恢复所需营养的费用。 其次,若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就是比如伤者需要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伤者如果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等,需赔偿的费用。 最后,若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除前面提到的一些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亡补偿费也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交通事故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逃逸者不仅要面临罚款,还有可能被拘留。这是为了惩罚逃逸者逃避责任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受害者的权益。这样规定是因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严重影响了事故的处理和受害者权益的保障,加大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减少逃逸事件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