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该如何赔偿以及怎么计算赔偿金额?


在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意味着双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同的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差不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双方一般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例如,事故造成的总损失是1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8万元,剩下的2万元就由双方各自承担1万元。 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且负同等责任,通常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30% - 40%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考虑到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对于财产损失赔偿,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总之,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计算中,要先确定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再根据事故双方的主体情况确定超出部分的分担比例,最后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