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受伤,保险会赔付吗?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碰了,对方车上有人受伤了,现在涉及到保险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到底会不会赔,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条件又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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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受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保险是会赔付的。 首先要明确相关的保险险种。在我国,机动车一般需要投保交强险,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都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对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例如,甲开车正常行驶,乙闯红灯被甲的车撞到受伤,这种情况下,甲的交强险会对乙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且车辆还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会在商业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比如,乙受伤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而甲投保了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部分就可以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 但是,也存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法定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驾驶员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交强险可能只会垫付抢救费用,后续不会对其他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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