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只有驾驶证会怎样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若摩托车仅有驾驶证,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处理情况。 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处理事故的关键环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里面会综合考虑各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比如,如果对方存在闯红灯、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而摩托车方虽然只有驾驶证,但在事故发生时并无明显过错行为,那么对方可能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如果摩托车方存在诸如违规变道、逆行等行为,即使有驾驶证,也可能会被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在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摩托车只有驾驶证,没有购买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摩托车车主可能需要自己承担原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比例。 再者,对于只有驾驶证这一情况,可能还涉及到其他证件缺失的问题。例如,如果摩托车没有行驶证,这属于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此外,摩托车驾驶员还应当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如果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的摩托车不符,那么这种行为也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并且在事故责任认定中也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只有驾驶证只是一个方面,事故的处理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违法行为、事故发生的原因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