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仅造成重伤且驾驶人愿意承担会怎样处理?

我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只造成了对方重伤,我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就是不太清楚后续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会直接赔偿就完事,还是会有其他的处罚之类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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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仅造成重伤且驾驶人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如果驾驶人不存在上述六种情形之一,仅仅是造成一人重伤且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驾驶人愿意承担责任是积极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驾驶人承担。所以,驾驶人需要配合受害者进行相关的医疗救治,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实际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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