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开车的时候好像不小心刮到了别人的车,当时没注意就直接走了。后来有人跟我说我这可能算交通肇事逃逸,我特别担心。我想知道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像我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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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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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躲开承担责任而跑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只是因为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等非逃避法律责任的原因离开,之后又主动归案并配合处理,一般不认定为逃逸。其次,客观上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过,这里的“逃离”并不局限于马上离开事故现场,有的行为人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也会被认定为逃逸。比如,张三开车撞了人,他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直接开车跑了,这种明显就是交通肇事逃逸。再比如,李四撞车后,虽然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但之后害怕担责偷偷溜走了,这也属于逃逸行为。 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你确实是当时没注意刮到别人车而离开,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但你最好主动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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