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拆卸物体的运输在交通法中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对于不可拆卸物体的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不可拆卸物体通常指那些因物体本身特性,无法进行拆解以符合常规运输尺寸和重量标准的大型物件,像大型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运输不可拆卸的超限物品时,就属于载物超出了一般的长、宽、高要求。这种情况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需要改装车辆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改装。并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属于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另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承运人需要运输不可解体物品,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等材料。公路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会出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没有通行证的,不得进行超限运输。如果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超限运输不可拆卸物体,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