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离婚会怎么判决?
我现在怀着孕,和老公感情不太好了,有了离婚的想法。但我不太清楚在我这种妊娠期的情况下,要是真走到离婚那一步,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依据和考虑因素都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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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离婚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法律对女方在妊娠期有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法院会按正常离婚程序处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关于财产分割,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比如女方因怀孕可能收入减少,在财产分配上会有所倾斜。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由于孩子尚未出生,若孩子出生后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若男方在女方妊娠期有过错行为,比如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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