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审判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审判标准,有着明确且多方面的规定。 首先,从犯罪构成的客体方面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没有权利随意去破坏属于你的或者公共的财物。财物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像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都涵盖在内。不过要是行为人故意毁坏的是特定财物,并且危害到其他客体要件了,就会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例如用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就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里的有关犯罪来论处。 其次,从客观方面分析,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关于数额较大,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的,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而“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就比较多样了,比如毁坏公私财物超过三次的;纠集超过三个人公然毁坏财物的;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另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和那些想通过犯罪获取财物的犯罪是有本质区别的。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那属于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会按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比如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