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两年算坐牢吗?
我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两年,不太懂这是不是意味着要去坐牢,心里特别没底。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期徒刑两年到底算不算坐牢呢?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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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时,通常是需要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表明,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一般是监狱或者其他法定的执行场所。也就是说,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罪犯,要在这些地方度过这两年时间,失去人身自由,接受管理和改造,这从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坐牢”。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罪犯存在上述特殊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批准,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此时就不用在监狱中服刑,但监外执行的时间也是计算在这两年刑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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