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艺人演艺经纪合同分成哪三类?

我是一名刚入行的艺人,和经纪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有点懵。听说艺人演艺经纪合同分成三类,我就想弄清楚到底是哪三类,每类合同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在签合同的时候好心里有数,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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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艺人演艺经纪合同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代理合同。在这种合同关系中,经纪公司就像是艺人的“代理人”。经纪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为艺人寻找演艺机会,比如演出、广告代言等。当找到合适的机会后,经纪公司会代表艺人去和合作方进行沟通、洽谈相关事宜,像协商演出报酬、工作时间等细节。而艺人则根据合同约定,向经纪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就意味着,经纪公司在代理权限内为艺人谈成的合作,其法律后果由艺人承担。 第二类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下,经纪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为艺人从事演艺活动。比如经纪公司自己先和合作方签订相关合同,然后再安排艺人去执行。经纪公司赚取的是合同差价或者按照约定的报酬比例获取收益。《民法典》对行纪合同有明确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经纪公司为促成演艺活动所花费的成本,由经纪公司自己承担。 第三类是居间合同。在居间合同里,经纪公司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经纪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向艺人提供演艺机会的信息,或者为艺人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当艺人通过经纪公司提供的信息或媒介服务达成合作后,艺人需要向经纪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经纪公司成功促成了艺人的演艺合作,艺人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经纪公司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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