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几年?
我最近关注到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的问题。我想知道这个有效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有效期是不是不一样?还有如果有效期到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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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是有年限规定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居住用地为七十年。比如我们常见的居民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高就是七十年。 - 工业用地为五十年。像各类工厂、工业园区等工业生产所使用的土地,有效期最高是五十年。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也是五十年。例如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医院、体育场馆等用地。 -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例如商场、酒店、游乐场等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土地。 -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五十年。 其次,还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这种是没有年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发的就是这种证。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用地在使用期届满后可以自动续期,给居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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