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也关注到土地使用年限这个事儿。想知道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是有不同规定?具体分别是多 久?还有年限到期后又该怎么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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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以及使用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居住用地**:七十年。比如我们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其使用年限一般就是70年,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
- **工业用地**:五十年。用于工厂建设、生产加工等工业活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像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医院、体育场等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例如商场、酒店、游乐场等经营性场所所在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
- **续期方面**:
- **续期申请的提出**: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 **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 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 **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性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对于续期申请,出让人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而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 **收回方面**:
- 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国家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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