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谈恋爱期间自愿转账给对方,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我和对象谈恋爱时给对方转过账,现在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自愿转账会被认定为诈骗,具体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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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谈恋爱期间自愿转账给对方不算诈骗,这通常属于正常的民事赠与行为。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他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恋爱关系中,一方基于对另一方的喜爱、关心或者在特殊节日等表达情谊的目的而自愿转账,比如在情人节给对方转账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这种就是赠与,赠与人不能事后以诈骗为由要求返还。 然而,如果存在特定情形,恋爱期间的自愿转账则可能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恋爱场景中,如果一方以恋爱为幌子,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得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而转账,并且转账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这笔钱财,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一方编造自己家人重病急需用钱的谎言,骗得另一方多次转账,事后却将钱用于个人挥霍而非所说用途,这种情况就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判断恋爱期间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考量,主要看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况,一般就属于正常的赠与行为,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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