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撤回起诉后还需要等六个月吗?

我之前起诉离婚,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又撤回了起诉。现在我又想再次起诉离婚了,不知道还需不需要像第一次起诉那样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起诉,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起诉
  • #撤诉规定
  • #六个月限制
  • #新情况理由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离婚撤回起诉后是否需要等六个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方式。而撤诉,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里规定的六个月限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给双方当事人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看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 那么,对于离婚撤回起诉的情况,是否适用这六个月的限制呢?一般来说,如果原告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原则上是需要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的。 但是,这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即使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也是会受理的。所谓“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在撤诉后又发生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比如,在撤诉后,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情节更加严重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 此外,如果是被告起诉离婚,是不受这六个月时间限制的。因为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往往是被动应诉的一方,其起诉离婚的意愿并不受原告撤诉等情况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原告不确定自己再次起诉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法院立案庭进行询问。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新情况、新理由,以及再次起诉的可行性。法院立案庭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初步审查,告知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总之,离婚撤回起诉后一般情况下需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此限制。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再次起诉的时间,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