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都有什么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相关的东西,对动产物权交付这块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下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都有哪些。因为感觉这方面知识挺复杂的,涉及很多细节,所以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每种交付方式具体是怎么回事,在实际情况中又该怎么运用。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主要包括直接交付和间接交付,间接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直接交付也就是现实交付,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出卖人把东西直接交到买受人手里,让买受人直接控制这个动产。例如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员把商品递给你,这就是现实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这里的交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指的就是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又叫“无形交付”。就是在物权变动之前,受让人就已经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占有这个动产了,当双方就物权变动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当作已经完成交付。比如,你之前借了朋友的一个相机,后来朋友决定把相机卖给你,你们达成买卖合意时,就算完成了交付,相机的物权就转移给你了。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占有改定,就是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商量好,东西还是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是在物权让与的意思达成一致的时候,就认为已经完成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举例,甲把自己的电脑卖给乙,但甲还需要用一段时间,甲乙就约定电脑还是由甲先用着,这时候虽然电脑还在甲手里,但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物权。


指示交付,是当动产被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把自己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给受让人,来代替实际交付。比如,甲把出租给丙的家具卖给乙,由于租赁期没满,甲无法收回家具,甲就把对丙的家具返还请求权转给乙,以此代替现实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把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像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来代替实际的物品交付。这时如果东西还在出让人或第三人手里,受让人就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都有哪些?

我打算卖一批家具,和买家谈好了相关事宜准备签合同。但我不太清楚动产买卖合同怎样才算生效,担心合同签了却没法律效力。我想了解具体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好确保这次交易顺利合法。

担保物权具体都包括哪些范围呢?

最近在处理一些债务相关的事务,涉及到担保物权的问题。不太清楚担保物权到底涵盖哪些具体的权利类型,还有它的担保范围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易懂的解释。

最新的《物权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归属和利用方面的问题,涉及到不动产和动产等。不太清楚最新的《物权法》在这方面有哪些详细规定,比如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物权登记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相关的东西,对物权登记这一块比较迷糊。想知道物权登记都有哪些类型呀?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呢?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让我清楚明白不同类型物权登记到底是怎么回事。

专利权与物权之间存在区别吗

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知识,对专利权和物权这块有点迷糊。感觉它们好像都和财产权利有关,但又觉得应该不一样。想具体了解下,专利权和物权在实际应用和法律规定上,到底有哪些区别呢?是在权利范围,还是获取方式等方面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