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多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双方自愿协商。就是医患双方自己坐下来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医院的医患办和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进行商谈,但要注意去医院行政办公区谈,别在候诊区等影响他人诊疗的地方,而且每方代表不要超过五个人。签署后的和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如果一方觉得不合理,认为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和解协议或者撤销合同。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这是合法的处理途径之一。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这里的调解主体是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它由退休法官、医生、律师组成,比较专业。双方共同申请或者一方申请另一方同意后就可以启动调解程序。要在调解申请书中写明争议点,调解员会查阅病历、询问当事人来了解案情,之后经过内部讨论、咨询专家,在双方同意后还可能委托鉴定,进而给出医疗损害责任评估和调解建议。要是双方接受调解建议,签订调解协议后,需在30日内去医调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没去确认,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而且人民调解不收费,也不影响后续诉讼 。 然后是申请行政调解。由卫健委进行调解,不过前提是医生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医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下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比较权威的一种方式,但程序相对复杂。医疗纠纷涉及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大致流程是:开庭时向法院申请鉴定,要准备医疗损害鉴定申请书,里面一般要写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患者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医院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等内容。之后对鉴定材料质证确定真实性无异议后,再共同选择或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相关概念: 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专业鉴定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