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问题应该通过哪些途径去反映?
家里房子面临拆迁,可补偿款给得很低,和拆迁方一直协商不成,还存在强拆威胁。真不知道该怎么去反映这个问题,希望了解下具体有效的反映途径和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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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反映: **拨打专门热线**:比如12336(国土),可以咨询和反映涉及国土资源方面的拆迁问题;12345(市政),能反映各类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包括拆迁;110可用于在面临非法强拆等紧急情况时固定证据;12388用于投诉涉及公职人员在拆迁中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12348则可获取法律援助方面的帮助。 **向政府部门反映**:市县政府负责本地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可向其反映情况。若对相关行政行为不满,还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如该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另外,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向人民政府反映,例如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等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行为存在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若当事人对该补偿决定不服,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 **寻求司法调解**:可以寻求司法调解,通过法院调解员的协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共识。 **通过公开信、申诉、举报及媒体曝光**:公开信、申诉和举报也是反映拆迁问题的途径,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媒体、人大代表等反映。媒体曝光能引起公众关注,推动拆迁问题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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