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制止这种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其中涉及到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必须存在不法侵害,比如有人正在实施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例如,甲误以为乙要打他,实际上乙并没有这个意图,甲先动手打乙,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但还没有结束。如果侵害行为还没有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了,再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比如,甲抢劫乙后已经跑远了,乙这时候再去追打甲并造成甲受伤,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防卫。比如甲攻击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叫无限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女子在遭遇强奸时,为了反抗将强奸犯杀死,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也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甲只是轻轻推了乙一下,乙却拿出刀将甲刺成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防卫过当。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