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属于涉黄?


在法律层面,涉黄行为指的是与色情相关、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一直是法律打击的重点。 首先,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是典型的涉黄行为。这里的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有人通过网络售卖色情视频,就触犯了此条法律。 其次,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也是涉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一些人私下组织观看色情影片,就属于这种情况。 再者,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以及卖淫嫖娼行为也属于涉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像在街头巷尾主动拉客进行性交易的行为,就违反了该规定。 另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同样会被认定为涉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比如,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传播色情图片、视频等,都属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