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需要负责的八大罪是哪些?


在我国,关于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罪,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所谓未成年人负责的八大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些犯罪行为通常性质恶劣,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较大。 故意杀人罪,简单来说就是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故意杀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且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比如,因为一时冲动,用凶器伤害他人,导致对方重伤或者失去生命。 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 贩卖毒品罪,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贩卖毒品会导致毒品在社会上流通,所以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放火罪,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会引发火灾,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的威力巨大,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些危险物质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这八大罪,就要负刑事责任。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