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公民具体有哪些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在生活中,也不知道自己能行使哪些这方面的权益,比如在选举、参与政治活动等方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好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权益可以去争取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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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保障。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权利则是公民在民主制度下享有的权利,强调公民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参与和决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之一。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条件,公民就可以参与国家和地方的选举活动,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进入国家机关。 公民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言论自由让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出版自由可以让公民通过出版物传播自己的思想;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则是公民表达集体意愿、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但这些自由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此外,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有助于公民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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