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行政权力清单是什么?


行政权力清单是政府对自身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后,将权力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运行流程等信息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这六类行政权力清单通常包括:第一类是行政许可,这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比如企业想要开办一家工厂,就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得生产许可,这就是典型的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二类是行政处罚,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对其给予的一种惩戒。像交通管理部门对违规驾驶的司机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就属于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实施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第三类是行政强制,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比如对涉嫌违法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第四类是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常见的如税收征收,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相关依据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 第五类是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比如政府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抚恤金等。其依据主要是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六类是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裁决。有相关的行政裁决法规和具体领域的管理规定作为依据。 六类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布,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政府的权力范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