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征?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 。这里说的金钱是一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原则上只会出现履行迟延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履行不能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借钱的事基本都能按约定进行,很少会因为一些意外导致没法还钱。比如,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应该按时还钱,如果没按时还,那就是履行迟延;但很少会出现根本还不了钱的情况(履行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也默认了金钱作为借款合同标的物的这一特性。 其次,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当贷款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后,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归借款人了,借款人可以自由支配这笔钱。这是由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而且货币作为特殊种类物,这样的规定也是必然的。举个例子,你把钱借给朋友,朋友可以用这笔钱去买东西、投资等,怎么使用这笔钱由朋友决定。 再者,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有偿合同就是借款人除了要还本金,还得支付利息;无偿合同就是只需要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具体是有偿还是无偿,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例如,你借给朋友一笔钱,约定到期后朋友除了还本金,还要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利息,这就是有偿借款;要是你说不用给利息,那就是无偿借款。 最后,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要式合同就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订立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比如去银行贷款,银行肯定会和你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也就是个人和个人之间借钱,既可以写书面合同,也可以口头约定,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写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订立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