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标准主要涉及补偿和安置等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补偿标准**: - **房屋补偿费**:这是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补偿,通常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比如,一栋结构较好、折旧程度低的房屋,其每平方米的补偿单价会相对较高。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一般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例如,一个三口之家的周转补偿费会比两口之家相对多一些。 -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等。该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若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 - **其他补偿**:还可能包括装修补偿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等。比如,因拆迁导致商铺停业,会给予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安置标准**: - **安置方式**:常见的有货币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等。货币安置就是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金额的补偿款,由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提供新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居住。 - **安置面积**:有的地方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换算,例如拆迁安置房的标准可能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具体可协商确定。 **程序标准**: - **公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要开展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 **协商与裁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若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