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第一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比如背叛国家、分裂国家、间谍行为等。这类犯罪严重威胁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性质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 第二类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类犯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常见的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交通肇事罪等。比如,某人故意在人员密集的商场纵火,就可能构成放火罪,因为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类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类犯罪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例如,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四类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为。常见的犯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等。这些犯罪直接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造成了严重威胁。 第五类是侵犯财产罪。这类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比如,通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第六类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涵盖了多个方面,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等。例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第七类是危害国防利益罪。这是指违反国防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比如,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行为。 第八类是贪污贿赂罪。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第九类是渎职罪。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常见的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 第十类是军人违反职责罪。这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比如,战时违抗命令、投降敌人、战时临阵脱逃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