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首先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意味着当你作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明确要求其还钱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比如你给朋友发微信、打电话或者当面要求他归还借款,只要有明确的请求还款的意思表示,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是因为你积极主张了自己的权利,法律要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持续受保护,所以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其次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当债务人明确表示会还钱时,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例如,你的朋友给你说会在某个具体时间还款,或者他已经还了一部分借款,这些都表明他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这体现了债务人主动承担责任,法律也会对这种积极行为给予相应的时效规定调整。 然后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钱,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时效也会中断。因为这是你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程序的启动会使之前的时效暂停,从相关程序终结时重新计算时效。这是为了保障你在法律程序进行期间,不会因为时效问题而丧失胜诉权。 最后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这包括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等。这些情形同样是你在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维护权利,所以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总之,当出现上述这些法定情形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而给权利人更多的时间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