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被征收农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我家在农村,最近听说村里的土地要被征收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知道像我家这种情况,土地被征收后,我们农民都能得到哪些补偿呢?想详细了解一下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 。
展开 view-more
  • #土地征收
  • #农民补偿
  • #土地补偿
  • #安置补助
  • #社保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时,依法应当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同样,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还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面,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其他设施等,青苗就是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等。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因征地被毁损,要向相关所有人或种植人支付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后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这笔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相关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社会保障费用:这里专指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生活,用于其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费用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