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可以获得的赔偿有多种。 首先是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就是伤者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做手术等产生的费用,这得根据医疗机构开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如果对方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疑问,得由对方拿出证据。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就参照误工费计算方式来算;要是护理人员没收入或者请的护工,就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交通费,是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花的钱。营养费,要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定。 然后是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要是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伤者还能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有特殊需要的,参考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