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双方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只有这样,一方才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得有结婚证来证明婚姻的合法性。比如,没领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的“婚姻”,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不能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是起诉离婚的基础就是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 其次,夫妻一方有明确的离婚意愿并提起诉讼。也就是必须有一方坚决想离婚,并且向法院提出这个诉求。如果双方都不想离,或者都没有明确表达要离,那就不能启动起诉离婚这个程序。这是起诉离婚的基本前提,一方想离并向法院提出才会进入后续流程。 再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条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说一方在婚姻期间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经常打骂对方、不管家人死活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 最后,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尝试让夫妻双方和好或者达成和平分手的协议。只有当调解实在没有效果了,法院才会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