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 首先,从基本前提来讲,双方得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得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了结婚证的夫妻才行。要是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比如没领证只是同居,那就不能走起诉离婚这个程序。这是《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婚姻关系的基本要求。 其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讲,就是得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再者,也是很关键的一点,要有法定离婚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或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况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伤害夫妻感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行为;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这些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家庭关系和对方的权益。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一方长期沉迷这些不良嗜好,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法律也支持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原因分居,并且连续分居达到两年时间,同时证明夫妻之间没有和好的可能。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现实生活情况复杂多样,除了前面列举的,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都可能成为离婚的法定事由。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为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事实上已经名存实亡,法律也要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先进行调解,只有调解无效,才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