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行收购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对公司收购这方面不太懂,最近在考虑一些商业上的事情,涉及到可能会强行收购公司的情况。想具体了解下强行收购公司到底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希望能有详细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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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强行收购公司,一般是指达到一定条件下发起强制要约收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条件及法律依据: 首先,投资者已经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通俗来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交易等情况下,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总共掌握了该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三十这个比例。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门槛。 其次,投资者选择继续进行收购。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做出继续收购这个选择的基础之上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另外,在公司合并的角度,如果是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强行收购公司,也有相应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相关概念: 强制要约收购:当收购方在证券市场上收购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法律强制要求其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一种收购方式 。 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消失,其资产、负债等并入吸收方公司。 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公司承担各方原有的资产、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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