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的类型具体包括哪些呢?


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公司收购常用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股权收购: 这是一种常见的收购方式,即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收购: 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和业务经营控制权。这种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等。 公开收购: 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开收购中,“公开出价”是关键因素,收购公司在正式公开收购要约后,只能以该要约作为购买该股票的价格,不得在此要约有效期间内,另在公开市场上或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购买任何其他股票。 杠杆收购: 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由于债权人并不要求参与日后的经营利润,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且公司支付债务利息又无需计入公司应税收入之中,所以一些收购者愿意选择这种举债高的融资方式。不过,这种方式会使目标公司由一家低负债比率的公司变成一家高负债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之降低。 协议收购: 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该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其优点是对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