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后,以前的债权债务该怎么办理?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涉及收购其他公司的业务,对收购后原公司遗留的债权债务处理不太清楚。比如哪些债务需要我们承接,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降低风险,具体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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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后,以前的债权债务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法定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也就是说,当公司完成收购,相当于两个公司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了合并,那么原来公司的债权债务就会由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来承接。例如,A公司收购了B公司,若A公司继续存续,那么B公司之前的债权债务通常就会由A公司来承担。 其次,收购方和原股东会可以在股权收购协议中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常见的约定方式有多种:一是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比如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支付一部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担保。二是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比例。还可以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进行了安排,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对于外部债权人而言,依然可以向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主张债权,只是公司在承担后可以依据约定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总之,公司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既要遵循法律的基本规定,也要通过合理的协议约定来保障各方的权益,降低收购方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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