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银行133万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拖欠银行133万无力偿还,可能会产生以下一系列后果: 首先是经济层面的损失,会产生罚息。这就好比是因为没有按时还钱,银行额外收取的“惩罚费用”。要是信用贷款逾期了,贷款机构不仅会提高利率,还会按天收取罚息,这无疑会让欠款金额变得越来越多。 其次,个人信用记录会受到严重损害。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时,看到这样的记录,很可能就不会批准了。因为他们在放款前会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征信情况,不良记录意味着风险较高。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比如在再次申请房贷时,由于之前有拖欠银行款项的逾期记录,不但可能无法享受到房贷的优惠利率,甚至可能根本无法顺利获得房贷。 从法律程序方面来看,如果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银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像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防止欠款人转移财产。 当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方式来处置财产,以此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这些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还有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若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这里要注意,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一般不会直接面临刑事处罚,但要是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那性质就不同了,可能会被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并且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活动中恶意透支的情形,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的,会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