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伤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哪些费用?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车祸,身体受了伤。现在涉及到保险赔偿这一块,我不是很清楚保险公司具体会赔偿哪些费用。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在车祸受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偿方面都包括哪些项目,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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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祸受伤后,如果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通常会赔偿以下费用: 首先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费用。 医疗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就是为了治疗车祸造成的伤痛实际花费的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误工费,它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要有正式票据,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是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通常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上述费用外,还会赔偿残疾赔偿金,它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就是因伤残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赔偿。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除了上述部分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用于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如果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能获得慰抚金。 在财产损失方面,被损害车辆的维修费、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等也可能在赔偿范围内。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从而影响其未来收入的一种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的必要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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