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申诉时怎样的才算是证据?


在超速申诉中,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的材料需要能够清晰地证明你在申诉事项中的主张,也就是证明你没有超速或者实际超速情况与处罚认定不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证据类型和法律依据。 首先是行车记录仪视频。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证据,它能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速度、时间、路况等信息。如果行车记录仪显示的速度没有达到超速处罚标准,或者能证明是由于特殊情况导致临时超速,如为了避让行人、车辆故障等,那么这份视频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其次是车载GPS数据。一些车辆配备的GPS系统可以准确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轨迹。如果GPS数据显示的速度与处罚认定的速度不一致,那么这份数据可以作为申诉的证据。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将车载GPS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类型,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该数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法院可能会予以采信。 再者是现场照片和证人证言。现场照片可以反映当时的道路环境、交通标志等情况,如果照片显示交通标志不清晰、被遮挡等影响驾驶员判断的情况,可能导致误判超速,这也可以作为申诉的理由。而证人证言则是指目睹事件发生的人提供的证词,如果有其他驾驶员、乘客或者路人能够证明你没有超速或者当时的情况存在特殊原因,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不过证人证言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其证明力相对较弱。 最后是测速设备的校准报告。如果对测速设备的准确性有怀疑,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该设备的校准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测速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如果设备在检测有效期之外或者校准存在问题,那么以此为依据作出的处罚可能存在不合理性。你可以通过申诉要求重新审查处罚决定。总之,在超速申诉时,要尽可能收集多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提高申诉成功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