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150万构成什么罪?
我想了解一下,要是有人票据诈骗金额达到150万,这种情况会被认定成什么罪呀?心里一直挺疑惑的,身边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就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这种行为的,这种罪行严重程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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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150万可能涉嫌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利用金融票据来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这里的金融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对于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150万的票据诈骗金额,如果是个人犯罪,属于“数额巨大”;如果是单位犯罪,同样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在量刑时,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同时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票据诈骗罪:通过不正当手段利用金融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 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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