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成轻伤会定什么罪?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撞成了轻伤,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会不会被定罪?如果定罪的话,会定什么罪呢?我现在很担心自己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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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开车把人撞成轻伤通常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交通肇事罪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常见罪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如果只是单纯开车把人撞成轻伤,没有上述特殊情形,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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