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他人隐私并以此屡次嘲讽他人可以定什么罪?
最近碰到一件让人很困扰的事儿。有人窃取了他人隐私后,还老是拿这个去嘲讽人家。现在特别想知道,像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会被定什么罪,具体的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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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他人隐私并以此屡次嘲讽他人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罪名,具体分析如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窃取的隐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此罪。比如非法获取大量个人信息,或者将获取的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侮辱罪**:如果在嘲讽过程中,存在恶意诋毁、诽谤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则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按照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也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等民事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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