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两个人会定什么罪?
我朋友做了介绍别人卖淫的事,一共介绍了两个人去卖淫。我挺担心他的,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介绍两个人卖淫这种情况会被定什么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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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卖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主要涉及的罪名是介绍卖淫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罪名。 介绍卖淫罪,简单来说,就是为卖淫的人和想嫖娼的人牵线搭桥,让他们能够达成卖淫嫖娼的交易。比如张三知道李四想要嫖娼,同时又认识卖淫女王五,张三就把王五介绍给李四,促成了他们的交易,张三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介绍两人卖淫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包含介绍多人(通常指三人及以上)卖淫、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等情形。所以,一般情况下介绍两人卖淫,会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 不过最终的定罪和量刑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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