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杀人的途中被抓属于什么犯罪性质?
我和别人发生了很大的矛盾,一时冲动打算去杀了对方,在去的路上就被警察抓住了。我想知道我这种在准备杀人途中被抓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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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杀人的途中被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这里的“准备工具”,比如为了杀人而购买刀具、毒药等凶器;“制造条件”则更为宽泛,像前往犯罪地点、跟踪被害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都可算在内。而在准备杀人途中被抓,就属于为实施杀人行为制造条件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犯罪预备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考虑到犯罪行为还未实际实施,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所以处罚会相对既遂犯更轻。 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相比较,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它强调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重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主动放弃犯罪。而犯罪预备还处于为犯罪做准备的阶段,尚未正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甲计划杀害乙,他购买了一把刀,然后前往乙的住所准备行凶,在途中被警察抓获,这就属于犯罪预备。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甲的犯罪意图、准备行为的程度等因素,比照故意杀人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在准备杀人途中被抓属于犯罪预备,会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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