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抽烟构成什么罪?
我在图书馆等人,有点烟瘾没忍住点了根烟,后来工作人员提醒不能抽。我有点担心,想知道在图书馆抽烟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要是构成的话,具体是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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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抽烟通常情况下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们先来说说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了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在图书馆抽烟,大多时候达不到犯罪所要求的严重程度。 不过,在图书馆抽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图书馆内有大量纸质书籍等易燃物品,属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抽烟极易引发火灾。 如果因为在图书馆抽烟导致了火灾等严重后果,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了。比如可能涉嫌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要是因为抽烟引发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会按照失火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一定不要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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