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第277条第五款规定的是什么罪名?

我在查看法律条文时看到《刑法》第277条第五款,不太清楚这一款规定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平时也接触不到太多法律知识,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一下这一款对应的罪名以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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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法》第277条第五款规定的罪名是袭警罪。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袭警罪相关情况。 首先,从构成要件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以及警察的人身权利。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里的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而且强调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比如警察在进行治安巡逻、处理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执行职务过程中。 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袭击的行为。暴力袭击的方式有很多种,像对警察进行殴打、使用凶器攻击等。不过如果仅仅是对警察进行辱骂、拉扯,没有达到暴力袭击的程度,一般不构成此罪。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袭击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对袭警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障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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