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涉及哪些罪名?


环境污染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最常见的是污染环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国家关于环保的规定,随意排放那些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导致环境严重被污染了,那就可能构成这个罪。比如一些工厂为节省成本,不经过处理就把工业废水直接排到河流里,让河水变得又脏又臭,影响了周边居民用水和生态,这就可能触犯污染环境罪。 除了污染环境罪,还可能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这个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不能随便把从国外进来的固体废物在国内乱处理,如果这么做了,情节严重就构成此罪。 另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也与环境污染有关。它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意思就是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允许,私自进口固体废物当原料用,结果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那就会触犯这个罪名。 总之,法律通过这些罪名来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行为,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大家都要增强环保意识,遵守法律规定。 相关概念: 污染环境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