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关注,尤其想弄明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这方面的情况。就是想知道一旦被认定犯了这个罪且既遂了,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具体的刑事处罚,心里对这一块很好奇,希望能了解得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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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故意去破坏像电力、煤气这类易燃易爆设备,并且这种破坏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这里的犯罪对象得是正在使用中的相关设备,如果是正在制造、修理、库存的设备被破坏,一般不构成此罪。 关于它既遂后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不同情况。 首先,如果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破坏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如果是因为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比较轻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总之,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后的刑事责任,要根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定,以此维护公共安全和法律的公正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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