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防法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有哪些?


我国《国防法》规定公民承担着一系列国防义务,这对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公民的主要国防义务。 首先是兵役义务。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国防义务之一,它要求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服兵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此外,符合条件的公民还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 其次是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防法》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通过国防教育,公民可以了解国防的重要性,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有责任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公民有义务积极参与这些活动。 再者是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国防设施是国家为防御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建立的军事设施。这些设施对于国家的国防安全至关重要。《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公民发现破坏、危害国防设施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后是保守国防秘密的义务。国防秘密涉及国家的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公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国防秘密的泄露。 最后是支持国防建设、协助军事活动的义务。国防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体公民的支持和参与。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国防建设,为军队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同时,公民有义务协助军事活动,如为军队提供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协助。在战时,公民还可能需要承担支前、救护等任务。总之,支持国防建设和协助军事活动是公民应尽的国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