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内容?


股东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和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权益包含的主要部分内容。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益之一,指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的盈利中获得股息和红利。比如,一家公司在年终结算后有了盈利,会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利润,这就是股东资产收益权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其次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表决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保障了股东能够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愿。 再者是选择管理者权。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公司的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董事和监事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股东通过行使选择管理者权,可以确保公司有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另外还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以便股东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最后是优先认购权。当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这可以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维护股东的权益。《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总之,股东权益涵盖了多个方面,这些权益相互关联,共同保障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地位和利益。





